2021年12月8日,在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下稱“聯盟”)成立八周年之際,聯盟第四屆第一次主席會議在港深兩地召開。本次會議在位於香港中環的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及位於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分別設立會場,採用“深港連線”的方式進行,聯盟各成員機構均委派代表出席了會議。
香港會場
深圳會場
會議首先進行了聯盟主席牌匾交接儀式。聯盟第三屆主席、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理事會副主席高展鵬將聯盟主席牌匾交接給聯盟第四屆主席、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主席(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建安。
聯盟第三屆主席、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理事會副主席高展鵬遠程交接牌匾
聯盟常務副主席、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執行主席劉曉春博士主持交接儀式
聯盟第四屆主席、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主席郭建安主持工作討論
新當選的聯盟副主席、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執行主席王桂壎參與討論
• 正式發佈《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聯合調解員名冊》
• 表決同意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等三家仲裁調解機構加入聯盟
• 審議通過聯盟進駐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
聯盟自2013年成立以來,始終以“平等、開放、合作”為原則,通過搭建粵港澳三地商事仲裁調解機構聯合機制,為跨境仲裁調解交流合作提供便利。隨著《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爭議解決規則》及《聯合調解員名冊》的相繼發佈,聯盟將依託其資源優勢,充分發揮“調解+仲裁”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更好地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專業便利的跨境爭議解決服務,助力營造粵港澳大灣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下稱“聯盟”)是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牽頭粵港澳地區主要的商事仲裁調解機構於2013年12月7日在深圳前海共同創立的仲裁調解合作平臺。聯盟通過整合粵港澳大灣區的商事仲裁調解資源,加強商事仲裁調解服務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粵港澳地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服務水準,為當事人提供專業、高效、和諧的糾紛解決服務。運作以來,聯盟堅持“平等、開放、合作”的原則,以“獨立調解+獨立仲裁”為跨境商事糾紛解決的創新性思路,調解案件當事人來源國別超過100個。
目前,聯盟成員機構共包括粵港澳大灣區18家主要的商事仲裁調解機構:深圳國際仲裁院(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廣交會國際貿易與智慧財產權投訴站)、廣東省工商聯仲裁調解中心(廣東省民營企業投訴中心)、深圳市工商聯(總商會)調解仲裁中心、深圳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前海“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深圳調解中心、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調解會、香港和解中心、香港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香港中國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香港仲裁師協會、香港測量師學會、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東亞分會)、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
聯盟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先行先試的舉措,是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聯盟主席由粵港澳三地輪流推舉擔任,每屆任期兩年。第一、第二和第三屆主席先後由香港、廣東和澳門的成員機構擔任。深圳國際仲裁院(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作為常務副主席機構,負責聯盟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發佈日期: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