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與商業進化是推動世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中國海洋經濟博覽會(以下簡稱海博會)發起“Talk with Blueconomy”系列對話,邀請來自政府、商業、科技、經濟、思想、文化等諸多領域的高層嘉賓,共同探討影響全球藍色未來的重要議題,致力於推動前沿的科技與商業交流,構建全球商業社會可持續發展生態,面向全球藍色新未來。
作為中國唯一的國家級海洋經濟展會,海博會每年在深圳舉行,是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藍色經濟國際合作、共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經貿平台。
以下為“Talk with Blueconomy”系列對話第六十期。
做客嘉賓是: 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理事會理事 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SCIAHK)執行主席 王桂壎先生 |
60 Talk with Blueconomy 第60期
大灣區如何打造海事爭議解決高地
Talk with Blueconomy
“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國際仲裁是解決跨境海事爭議的首選途徑,隨著國際貿易中心和航運中心的逐漸“東移”,對高水平海事爭議解決地的需求呼之欲出。香港和深圳如何發揮自身優勢,實現粵港澳大灣區打造高水平海事爭議解決高地的目標?
本期“Talk with Blueconomy”,我們邀請到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理事會理事、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SCIAHK)執行主席王桂壎先生。王桂壎先生是銀紫荊星章、銅紫荊星章獲得者,太平紳士,也是香港律師會仲裁委員會主席,曾取得香港及英國執業律師資格,曾在香港律政司署擔任高級律師,並在英資及美資律師行擔任管理合夥人。他還曾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現為該中心名譽主席,亦是香港仲裁司學會、香港律師會及環太平洋國際律師會前會長。
在採訪中,王桂壎先生為我們分享了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與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SCIAHK)的發展歷程,並對大灣區面向全球打造海事爭議解決高地提出建議。
以下為部分採訪實錄。
Q 香港在涉海金融、法律仲裁等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深圳海洋產業規模呈現逐年攀升的態勢,從打造海事爭議解決高地的目標出發,怎樣融合香港和深圳的區位優勢?
王桂壎:香港與深圳唇齒相依。從城市發展的角度來看,香港的城市化發展起步更早。從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歷史來看,深圳與香港同根同源,協同發展。近年來,深圳已經成為最成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在海洋產業方面,深圳的發展比香港快很多,配套法律服務業正在逐步完善。香港的海洋法律制度與海事法律服務領域則是經驗豐富,且具備獨特優勢。
香港屬於普通法系地區。由於歷史原因,普通法系國家或地區在海洋相關領域的法規、制度比大陸法系國家或地區發展更早,相對更加成熟,在海洋貨運、保險等各個相關領域已經形成了非常龐大的法律體系,有復雜的法律條文和相對穩定的法律程序。對於涉海企業來說,穩定的預期至關重要,因此在遇到海事爭議時,更願意選擇普通法系的國家或地區解決爭議。
此外,香港海運發展歷史悠久,加入了很多重要的國際海事規則及公約,香港的海事法律在國際上也被公認為是最先進及最高水平的。這些優勢與深圳的產業優勢結合起來,將更好地推動大灣區海事仲裁的發展。
Q 倫敦依然是海事仲裁首選地,但全球經濟重心東移趨勢已經呈現,香港如何抓住這一機遇?
王桂壎:基於歷史發展積澱及地緣優勢,當海事爭議發生時,選擇倫敦進行海事仲裁已經成為一種習慣。過去幾十年,海洋經濟活動的範圍擴大,重心東移,但企業仍然習慣選擇倫敦仲裁,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東邊暫時缺少具備同樣公信力和設施配備的仲裁機構,這也成為SCIA和SCIAHK發展的目標之一。
近年來,SCIA和SCIAHK重視仲裁員培訓及引進工作,著重培養和引進優秀的仲裁員,同時邀請歐洲國家如英國優秀的海事法官參與仲裁員培訓和交流學習。目前,SCIA已經擁有一批經驗豐富、專業過硬並且具有海事海商專長的仲裁員。 SCIAHK採用“仲裁員開放名冊制”,加之在香港能夠處理海事案件的律師也越來越多,“聚集香港專業人士、共同提升香港仲裁服務質量”也成為SCIAHK目前最重要的使命之一。
我參與國際仲裁工作多年,在我參與的案件中,庭審結束後雙方律師會相互交流,對仲裁機構的仲裁員、服務、設施設備等方面進行點評。近十年,行業對香港仲裁的認可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英國的律師認為香港海事仲裁與倫敦已經不相上下,不論是仲裁相關人員對法律條文的熟悉程度,還是對待案件嚴謹認真的態度,以及仲裁庭的配套設施及庭審服務等,都已經達到國際水平。
下一步我們還要不斷完善細節,讓境外人士有充足的信心選擇香港。國際仲裁作為全球通行的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方式,在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便捷高效解決糾紛、跨境管轄執行等方面,具有獨特優勢。但與訴訟程序相比,仲裁作為一種第三方解決爭議的機制,不具備司法的直接強制力,因此需要更加註重程序的規範性,嚴格把控程序管理,以確保公平公正,增加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仲裁庭的信心。
現如今,香港律師及仲裁員素質不斷提升,已經達到歐洲同行的水平,他們有豐富、廣泛的法律理論基礎及實務經驗,下一步要更加註重嚴格規範程序,從細節著眼,通過每一個案件的口碑積累提升香港海事仲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Q 在海洋現代服務業體系建設中,藍色金融、航運服務、海事法律服務等環環相扣,大灣區在體制機制建設方面應如何提升海事綜合服務能力?
王桂壎:粵港澳大灣區港口吞吐量已經排到世界灣區之首,以大灣區為核心的世界級港口群正加速形成,海事法律服務是海洋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在船舶融資、造船、海事保險等方面,香港律師都能夠為船東、租船人及貨主提供高端的海商海事法律及仲裁服務。
1989年,SCIA開創中國內地仲裁裁決按照《紐約公約》在境外執行的先例,該案也是當時香港高等法院按照《紐約公約》執行域外仲裁裁決的第一案。中國仲裁裁決從“深圳+香港”走向世界,而以仲裁合作共同提升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已經是深港法律界和工商界的共識。 SCIAHK成立之後,“深圳+香港”“深圳國際仲裁院+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的“雙城兩院”深港聯動模式可以更好地促進兩地法律規則和仲裁機制的對接。
與此同時,廣東省律師協會與香港律師會、澳門律師公會及大灣區內地9市律師協會共同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協會聯席會議制度,目前已經召開了10次聯席會議,為大灣區律師行業搭建了一個常態化溝通平台。
此外,大灣區人才的融合也在不斷推進。第一批21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剛剛獲得執業資格證,這是一個非常大的突破。在此之前,內地已有不少律師在香港執業,一些內地律所也在香港開設分所。港澳律師獲得內地執業資格將進一步推動大灣區內的人才融合。
Q 在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多元化國際海事法律服務中心的建設過程中,如何進一步完善海事糾紛解決境內外合作機制?
王桂壎:SCIA的海事仲裁服務在內地一直處於領先地位。 SCIA成立於1983年,我作為第一屆理事會理事,和香港特區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一起,參與和見證了SCIA的發展。目前,SCIA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ICC Court)、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等國際組織和知名仲裁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參與共建中非聯合仲裁中心(CAJAC),並在美國設立了中國首個國際仲裁海外庭審中心。同時,SCIA和SCIAHK的仲裁員國際化程度很高,仲裁員來源地覆蓋世界主要經貿大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這些都為海事仲裁境內外合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礎。但要進一步發展,使大灣區成為多元化國際海事法律服務中心,還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首先,要了解其他國家海洋產業、海事仲裁的發展歷史及現狀,對標世界領先地區,以他們為目標開拓我們的事業,還要爭取比他們做得更好。通過邀請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行業專家加入我們的理事會、擔任仲裁員、調解員等,與我們一起工作、一起調研,與我們共同開展培訓交流活動等,增進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了解,明確差距,不斷追趕,提高我們自身的水平。
其次,在了解的基礎上,從法律法規、制度層面與世界各國進行對接。通過了解各個國家在海洋制度、海事法律方面的變化與先進經驗,及時調整我們的相關製度,這樣才能更好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進行對接,提升我們的國際影響力,更好地吸引境內外航運企業等涉海企業選擇大灣區仲裁。
第三,吸引多元化人才,提升仲裁員的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目前,SCIA的仲裁員名冊中有商事案件所需的各個行業專家,覆蓋114個國家和地區。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中規定“仲裁員開放名冊制”,當事人既可以從仲裁院於指定之日在其網站上公佈的仲裁員名冊中指定仲裁員,也可以從前述名冊之外指定仲裁員。這既是出於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是與國際通行的仲裁規則接軌,同時也意味著會有越來越多的專業化國際人才加入大灣區仲裁隊伍。
第四,打造海事爭議糾紛“一站式”解決機制。從地理位置上看,SCIA在香港、深圳前海、毗鄰香港的深圳河套地區等都設有辦公場所。目前,深圳和香港已經建立起跨境同步庭審機制。未來,在整個大灣區任何地方發生糾紛,都可以“一站式”解決。
(文章內容為嘉賓本人觀點,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轉載自國際海洋經濟合作發展論壇微信公眾號
發佈於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