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春先生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经济学硕士(世界经济)、法学博士(国际金融法),美国罗斯福大学商学院MBA。他先后在中国立法机关、境外上市公司、经济管理部门、世贸组织事务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工作。 2007年至2012年,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副秘书长。 2012年起,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秘书长(院长),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主任(院长)。
刘晓春先生长期致力于中国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国际化和多元化。 2012年,率先推动中国仲裁机构以法定机构立法方式建立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2013年,创设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和中国首家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2017年,在北美建立中国第一个海外仲裁庭审中心;2018年,推动实施中国首例仲裁机构合并。
刘晓春博士为多家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擅长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和WTO事务,解决了大量国际商事纠纷。 2015年,作为独任调解员和仲裁员,办理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调解案件和仲裁案件,该案当事人来自中美两国,15名代理律师来自5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