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春先生為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經濟法)、經濟學碩士(世界經濟)、法學博士(國際金融法),美國羅斯福大學商學院MBA。他先後在中國立法機關、境外上市公司、經濟管理部門、世貿組織事務機構和國際仲裁機構工作。 2007年至2012年,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副秘書長。 2012年起,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深圳國際仲裁院)秘書長(院長),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主任(院長)。
劉曉春先生長期致力於中國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國際化和多元化。 2012年,率先推動中國仲裁機構以法定機構立法方式建立國際化法人治理機制;2013年,創設粵港澳仲裁調解聯盟和中國首家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2017年,在北美建立中國第一個海外仲裁庭審中心;2018年,推動實施中國首例仲裁機構合併。
劉曉春博士為多家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員,擅長國際金融法、國際貿易法和WTO事務,解決了大量國際商事糾紛。 2015年,作為獨任調解員和仲裁員,辦理了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調解案件和仲裁案件,該案當事人來自中美兩國,15名代理律師來自5個國家和地區。